深圳市是中国的特区之一,拥有独特的户籍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想要申请深圳的安居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下是深圳安居房的申请条件:
购房申请人一定要有深圳市的户籍,结婚后,小两口均需具有深圳市的常住户籍。此外,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也能申请深圳安居房。
除了购房申请人的户籍要求外,还有一些特殊群体能申请深圳安居房。这包括有深圳市常住户籍的军人与烈士的配偶,以及有深圳市常住户籍的单亲家庭的子女。
除了上述条件外,还有别的由政府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条件。具体的条件能够准确的通过当时的政策来确定。
1. 参加房改人员:深圳市、区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有户籍户口、暂住户口的职工。
2. 市、区住宅管理部门建设安居房:供给对象包括列入市、区财政工资编制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及其员工,以及社会上中低收入者。
3.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市场商品房:单位购买的商品房可以出售或出租给本单位职工。
4. 列入房改的住房:市、区住宅局和其他几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拥有的住房以及已出售或出租的安居房。
5. 不准出售的住房:需要拆迁改造的住房、结构已被破坏的住房、产权不清楚或有纠纷的住房、两户以上家庭共用的周转房。
深圳市房屋委员会是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首长、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市民代表组成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审议、协调、指导和决策我市住房的重大事项。深圳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房改办)负责全市房改的工作,包括住房政策、房改政策和安居房售价、租金的制订,以及各项事项的审查和查处等工作。
想要申请深圳安居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符合特定的适用人群。了解这些条件和适用人群,有助于更好地了解深圳安居房政策,为自己的购房计划准备好。